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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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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一、政策依据

国家教育委员会、劳动人事部[1987]教学字022号文件《高等学校毕业生见习暂行办法》。

二、条件

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满后,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,经市人事局审核后予以转正定级,否则延长见习期。

三、程序

1、毕业生本人向单位提出转正定级申请并自我鉴定;

2、由单位组织职工进行民主评议并提出考核鉴定意见,填写《见习期考核鉴定表》及《定级工资审批表》;

3、按管理权限审核后到市人事局审批。

四、收费标准

无。

五、办理时限

符合政策规定、手续完备、材料齐全的,随到随办。

六、对当事人的要求

及时上报毕业证书、分配介绍信等相关证明材料及审批材料。

七、服务承诺

人诚事公、服务热情、工作主动、提高效率。

八、责任赔偿规定

无。

九、工作纪律

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程序要求办理相关手续,不乱开口子,不违规操作。

十、监督投诉渠道

监督电话:85161670

十一、办事结果

符合条件人员,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并兑现工资福利待遇。

 
胶南人事人才网   2008年2月29日   关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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